关于反映银向红挂靠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转包谷洲镇中学、谷洲镇卫生院房屋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并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材料
我们是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承包的邵阳县谷洲镇中学、谷洲镇卫生院房屋建筑工程从事建筑的农民工,现就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长期拖欠我们农民工巨额工资,严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事实:
一、工程中标、转包概况
2016年12月,邵阳县谷洲镇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谷洲镇卫生
院公租房工程,经邵阳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自然人银向红,银向红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该工程的出资、组织施工、管理等都由银向红实施,工程款的最终利益取得人也是银向红,银向红只向转包人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承包管理费。
二、工程劳务分包、拖欠工资情况
2017年3月2日,银向红将邵阳县谷洲镇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
谷洲镇卫生院公租房工程的建筑劳务分包给袁启祥,双方签订了《房屋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第四条约定,承包性质为包工不包料。第十二条约定,承包价格为每平方米292元。袁启祥组织了地基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外墙工、泥工、门头工、墙面、地面养护工、管理人员等70余位农民工进行施工。按照合同约定,我们如期完成了工程劳务,建设方给付了全部工程款给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但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至今日,已有4年多时间,谷洲镇卫生院工程劳务工资800640元、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只支付338000元,尚欠462640元未支付。谷洲镇中学工程劳务工资341000元,只支付了227000元,尚欠114000元未支付。
三、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依法应承担支付拖
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如经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支付,依法应承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连带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银向红作为工程实际施工人、用工人、工程款最终取得人,依法应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用工主体资格的银向红,属于工程违法转包,应对银向红下欠袁启祥等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该两处工程,建设单位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了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但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长时间红恶意拖欠5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系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不支付,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如经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施工人银向红应承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恳请邵阳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邵阳县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向红长期恶意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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